外经贸部介绍
部长介绍
其它部领导介绍
部机关简介
部属机构简介
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进出口商会
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国对外经贸政策介绍
外经贸经营资格管理与政策
金融、外汇、税收
海关、商检
对外贸易管理
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
境外投资和境外加工贸易
外国投资管理
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
国外经济技术合作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文告
中国外经贸法律法规
国际经济贸易展览会
多、双边经贸关系
亚洲 / 欧洲 / 美洲 /大洋洲/
非洲 / 国际组织 / 区域组织
与港澳台经贸关系
香港 / 澳门 / 台湾
中国对外经贸统计数据
外经贸年鉴 / 进出口统计 /
外资统计 / 国外经济合作统计
您位于本网站:首页>>中国对外经贸政策介绍>海关、商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42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42号公告

  据世界卫生组织 (WHO) 12月18日通报,埃塞俄比亚暴发流行性脑膜炎,从9月10日至12月10日,共发现病人391例,其中37例死亡。为防止流脑传入我国,保护前往上述疫区人员的健康安全,特公告如下:

  1、对来自上述疫区的旅客,如有发烧,头痛,恶心、呕吐、颈项强直、皮肤粘膜瘀斑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检疫机构应对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入境后出现上述症状的,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2、前往上述疫区的旅行者,应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了解该地区的疫情,必要时,可进行流脑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如在国外发现流脑症状,应立即就医,及时诊断和治疗。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最佳浏览:IE4以上版本800*600或1024*768屏幕分辨率
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技术支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010)65198114
传真:(010)65198173
*E-mail:moftec@mofte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