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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位于本网站:首页>>中国对外经贸政策介绍>海关、商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88号

附件4


  ______公司:

  经审核,你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中关于注册登记的条件,现准予注册登记。自20 年 月 日起,体司可凭此证书办理所属车辆及驾驶员注册登记及相关手续,在海关规定范围内从事载运海关监管货物的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签章)

20   年   月   日

  注册登记编号: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法人代表:___________联系电话: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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