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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司
一、负责对台港澳经济贸易的调研,全面掌握对台港澳地区的经贸情况和信息,根据"一国两制"总方针和形势需要,研究和提出对台港澳地区的经贸发展战略和建议。
二、拟定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的经贸政策、有关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宏观指导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经贸工作。
三、编制对台进出口贸易的年度计划,经贸管司总量平衡后监督执行。
四、组织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经贸主管机构和台湾受权的民间组织的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
五、协调台商投资项目;宏观管理和指导对台贸易,编制对台贸易的年度计划,组织对台大宗商品的进出口。
六、核准和管理台商来大陆和大陆企业赴台举办经贸展销会、洽谈会、广告业务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经贸团组等其他经贸活动,核准和管理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贸交易会、展销会;管理台商在大陆设立常设机构的核准工作。
七、指导我部驻港贸易处的业务。
八、负责协调赴台参加有关国际会议的政策和协调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际会议中的涉台问题。
九、负责内地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商贸联络机制及其联委会和有关工作组项下的工作。
台港澳司下设2处1室,分别是:办公室、港澳处、台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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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港 澳 司 各 处 室 通 讯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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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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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房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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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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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 |
二号楼五层 2544房间 |
65198628 65198630 |
| 港澳处 |
二号楼五层 2540房间 |
65198937 65198631 |
| 台湾处 |
二号楼五层 2538房间 |
65198639 65198527 |
| 邮箱: dtdm@mofte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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