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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大司
一、拟定和执行对主管国家(地区)的经贸政策。
二、负责主管国家(地区)经济贸易的综合调研,掌握双边的全面经贸情况,监测、分析双边经贸运行态势;协调部内外关于双边经贸关系的立场、处理双边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推动双边经济贸易发展。
三、组织进行双边重大谈判,负责商签政府贸易协定、政府经济合作协定;组织召开政府间双边经贸混合(联合)委员会,负责业务谈判和组团工作。
四、负责对主管国家(地区)市场多元化战略的贯彻实施。负责确定主管国家(地区)贸易中心、分拨中心的设立与协调。
五、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
六、参加与主管地区区域性集团的经贸谈判,拟定有关协议。
七、指导我驻主管国家使(领)馆经商参处(室)的业务,联系相应国家驻华官方商务机构。
美大司下设3处1室,分别是:办公室、一处、二处、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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