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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进出口司(简称机电司)
一、研究和拟定发展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战略、方针、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和执行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
三、负责研究、拟定机电产品进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全国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进行监控,并统计、分析和编发有关资料,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机电进出口管理机构的工作。
五、调整机电产品出口商品结构,推动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和出口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
六、指导协调和管理大型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负责机电企业参与大型和成套设备国际投标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协调开拓国际机电产品市场和建立正常进出口秩序。
七、负责组织选定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的机电产品出口发展基金项目。
八、负责管理和调整机电产品进出口目录。
九、负责编报和执行机电产品配额的年度进口方案。
十、协调、管理和监督全国进出口机电产品的招标工作。制定进出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际招标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的国际评标工作,承担国家评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和核准进口机电仪产品售后维修站。
十二、参与机电产品进口关税税则、税目、税率的制订,参与有关谈判。
机电司下设5处1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处、综合处、进口处、出口处、招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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