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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子商务管理司(简称国际电子商务司)
1、积极跟踪分析国际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制订推进我国国际电子商务运用的总体规划、发展战略,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制订相关的规则标准等,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订对外经济贸易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发展战略、相关政策及规章,并组织实施。
3、承担国家“金关工程”办公室和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在部际、部内协调解决信息化工作面临的各种重大问题,联系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协调和指导,鼓励和支持我国企业加快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
5、参加我国关于电子商务规则和标准的对外谈判,组织全球政府间电子商务规则和标准的制订。
6、制订我国国际电子商务证书及发证机构标准,负责对国际电子商务发证机构的资格审查。
7、牵头对国家外经贸业务管理的电子化、网络化项目统一进行规划、立项,组织评审或招标,监督实施并验收。
8.负责外经贸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开发和利用外经贸信息资源的相关工作。
9、负责联系、指导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工作。
国际电子商务管理司内设处及其职能
国际电子商务管理司内设 5个处。
1、电子商务促进处
研究制订外经贸领域有关国际电子商务应用的规则、战略、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参与国际间电子商务的交流活动;制订我国国际电子商务证书及发证机构标准,负责对国际电子商务发证机构的资格审查;负责研究制订推动国际电子商务应用的计划,促进推动企业运用国际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牵头组织对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和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应用进行招标和评审、监督和验收等。
2.信息服务处
负责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与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以及部际信息化工作协调;归口负责外经贸领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协调推动信息开发、建设和使用;负责外经贸信息服务体系的建立,组织、开发和利用外经贸信息资源等。
3、网络化管理体系建设处
推动对外经贸领域管理体系的网络化建设,负责制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有关项目进行规划、立项、组织评审或招标、监督实施并验收;负责与部内及有关部门和技术服务单位进行技术业务交流和协调,规范软件开发、利用并推广;负责网络化业务管理的新技术和实用技术的培训及交流。
4、规则标准处
负责制订、解释与国际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国际电子商务的规则和标准,承担相应的国际间电子商务规则和标准的制订和对外谈判;牵头处理有关国际电子商务纠纷的行政工作;追踪、调研和整理国内外电子商务相关资料及材料等。
5、综合处
负责国家金关工程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的综合协调工作;牵头联系指导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工作;负责司内人事、行政、党务、综合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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