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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边贸易
中朝贸易始于1950年。1992年,两国签订新的贸易协定,取消了政府间记帐易货贸易,改为现汇贸易。
据海关统计,中朝双边贸易1993年曾达创纪录的8.99亿美元,但此后却持续下滑,1999年降至3.7亿美元。2000年以来,两国双边贸易开始回升,2001年达7.3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1.6%,其中我出口5.73亿美元,进口1.6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7%和348%。
在中朝双边贸易中,以吉林、辽宁两省为主的对朝边境贸易占较大比重。据外经贸部统计,1993年两国边境贸易额一度高达6亿多美元。2001年两国边贸额为1.5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6%,其中,我出口1.17亿美元,进口0.4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9.1%和35.6%。
我对朝出口商品主要有粮食、原油、机电产品、钢材、纺织品、汽车、塑料制品等,自朝进口商品主要有原木、锯材、废钢、初级形状塑料、液化气、铁矿砂等。
二、互利合作
因各种条件制约,中朝双方互利合作规模不大,我方企业效益普遍不佳。
据外经贸部统计,2001年,我共批准对朝投资2项,协议投资金额395万美元,其中我方投资260万美元。2001年,我与朝新签劳务工程承包合同33份,合同金额3284万美元,完成营业额1828万美元,年末在外人数14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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