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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墨西哥经贸关系简况
一、双边贸易
中国和墨西哥很早就有贸易往来,1899年两国曾签订通商条约。 1972年2月14日中墨两国建交。1973年4月墨总统埃切维里亚访华期间,两国外长签订了中墨政府贸易协定;此后,两国先后签订了海运协定和银行间的"互惠信贷协议"。这些协定、协议为两国贸易的正常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为推动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双方共召开了十次政府经贸混委会会议。
墨西哥是中国在拉美的重要合作伙伴,近年来双边贸易不断增长。1999年双边贸易额已由1972年两国建交时的1299万美元增至9.51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其中我出口7.92亿美元,同比增长14.9%,进口1.59亿美元,同比增长8.0%。今年1至6月,双边贸易总额达7.85亿美元,其中我对墨出口5.86亿美元,从墨进口1.99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09%、89.8%和197.5%。
我向墨出口的主要商品有机电产品、服装、石蜡、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等;从墨进口的主要商品有纺织用机电产品、合成纤维、钢材、原棉、初级形状的塑料等。
二、经济技术合作
(一) 我在墨投资
从八十年代开始,中墨之间开始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截止1999年底,在墨的中资独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共有42家,总投资约1.5亿美元,中方协议投资金额1.45亿美元。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公司南京公司与墨西哥哥佩尔公司合资的"中国纺织城是目前我国企业在墨西哥已建成的最大的两个投资项目。
(二) 墨在华投资
截至1999年年底,墨西哥在华投资项目共38个。协议外资金额1278万美元,实际投入外资金额441万美元。
墨对华投资始于1991年,总体来看,投资额不大,项目平均规模较小,平均协议外资金额为33.6万美元,平均实际投资金额则更小,仅为11.5万美元。
墨在华投资以冶金行业为主,且大部分分布在沿海地区,尤以江苏、上海、浙江为多。
三、反倾销问题
墨是拉美地区对我出口产品反倾销最为严重的国家。截止1998年3月,墨共对我提起19宗反倾销案件,成为拉美地区对华反倾销最为严重的国家,特别是1993年4月墨政府对我包括4000多个税则号在内的十大类商品同时发起反倾销调查,并同时征收16%-1105%的临时反倾销税。墨在调查中视我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替代国和统一税率做法。这次反倾销规模之大,涉及面之广,反倾销税率之高,不但在国际贸易史上实属罕见,而且在做法上也违反了国际通行的反倾销惯例。
经我交涉和墨方的调查,墨政府自1993年10月开始公布终裁决定,对墨国内不生产、生产不足和并未对其本国产业构成损害的近2000个海关税则号的商品取消了反倾销税。98年11月14日,墨工商部公布了对我624个税则号产品(主要为工具、有机化工品、电子设备及元器件等)的复审结果,决定对其中595个税则号产品解除反倾销税。尽管如此,迄今仍有1400余种中国产品,尤其是我有传统出口优势的产品没有解禁,主要有:自行车、纺织品、服装、鞋类、机电产品及配件、玩具,以及部分有机化工品、电子设备及元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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