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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尼经贸合作概况
1、双边贸易
中、尼自1953年就开始了贸易往来。1972年签定《贸易协定》,规定双边贸易以现汇支付。1981年、1996年分别重签了《贸易协定》。
多年来,中尼贸易基本有进有出,我方多为顺差。但我对尼出口只占尼进口总额的1%左右。自1995年起,尼跃居我对非出口第三位并保持至今。我出口的商品主要有轻工产品,如缝纫机、自行车、摩托车零件、电视机、电池,以及茶叶、医药、鞋类。近年来,我对尼机电产品的出口增加较快,主要有农具、拖拉机、小型发电机等;我从尼进口的主要商品是:原油、天然橡胶、木材等。
2、经济合作
【投资概况】1997年5月,李鹏总理访问尼日利亚期间,外经贸部吴仪部长同尼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截至2000年底,我在尼投资企业共31个,合同总金额4537.4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额2626.5万美元。
【承包劳务】在中、尼两国政府、有关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两国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得到较大发展,尼日利亚已成为我国在非洲地区最重要的承包劳务市场之一。截止到2000年12月底,我国公司在尼累计签订承包劳务合同672项,合同额13.1221亿美元,完成营业额8.4425亿美元。
3、双边经贸动态
【贸易中心】1997年5月,李鹏总理访问尼日利亚期间,双方商定在尼日利亚建立中国投资开发贸易促进中心。经与尼方磋商,尼方提出作为对等在上海建尼日利亚贸易投资办事处。2000年2月22日,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和尼日利亚商业部长贝洛分别代表各自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尼日利亚建立中国投资开发贸易促进中心和在中国建立尼日利亚贸易投资办事处的议定书》。
我在尼日利亚设立中心事宜由中国(福建)外贸中心集团承担。
【经贸混委会】1981年两国成立了经贸混委会,规定每两年举行一次,1982年和1985年两国政府分别在北京和拉各斯召开了中尼经贸混委会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中断了11年后,1996年4月,尼外交部长和我外经贸部长吴仪在北京共同主持召开了中尼经贸混委会第三次会议。2000年2月在北京召开了第四次混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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