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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刚经贸合作概况
中、刚果(金)两国政府于1973年1月签订《贸易协定》。1988年11月双方又签订新的《贸易协定》,规定双方贸易以可兑换货币支付,并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
1997年12月18日中刚两国政府在京签署投资保护协议。
1984年12月,中刚两国政府签订《成立经贸混委会的协定》,并在金沙萨举行了首次会议,1999年10月,中、刚第六次混委会在金沙萨举行。
〖双边贸易简况〗
近年来,双边贸易有所发展,但贸易额起伏不定。在东风汽车公司向刚出口500辆军用卡车以及北方公司与其开展易货贸易的带动下,1998年,双边贸易达到创纪录的6325万美元。但是1999年,双边贸易仅为2006万美元,同比下降近-68.3%,2000年又下降3%,贸易额为1941万美元。
刚对我绝大多数出口商品没有限制,也不强调双边贸易平衡。但为保护其本国的印染工业,刚于1998年4月开始对印花布加倍征税,使我出口的印花布关税提高了2-3倍,在当地市场失去竞争能力。
我向刚果(金)出口的主要商品有机电产品、纺织品、鞋类、医药品和服装等。我从刚果(金)进口的主要商品有钻石、铜、钴、锌等矿产品,金额较小。
1995年到1998年,中、刚果(金)双边贸易虽得到发展,但步子仍迈得不大。我国没有一家实力雄厚的大公司进入刚市场,而我在刚经营的个体户力量分散,商品的技术含量也相对低,我对刚仅停留在浅层次的小额商品贸易上,双边经贸合作的大格局和主要贸易渠道还没有形成,远不能适应我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需要。同时,在我进口方面,我不少公司近年曾积极争取从刚果(金)进口更多的铜、钴、钻石等矿产品,但由于刚经济困难,产量大幅下降不能供货等原因,收效甚微。中、刚果(金)两国经贸互补性强,发展潜力很大。我几乎所有的商品都能适销当地市场,而且价格具有竞争优势,中低档产品在刚享有较好声誉,刚果(金)丰富的自然资源则可为我所用。可以说,长远来看,刚果(金)是我开辟"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理想之地。
中国企业自1986年起在刚果(金)设贸易机构,主要经营药品、鞋类、箱包、小农具、小五金等,基本是小本经营,均非专业外贸人员。此外尚有不少私营贸易公司。内战爆发后,我有关人员纷纷撤离。
近几年双边贸易统计
单位: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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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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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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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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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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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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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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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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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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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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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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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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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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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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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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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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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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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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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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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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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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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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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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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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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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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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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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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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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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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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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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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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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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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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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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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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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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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海关统计)
〖互利合作简况〗
中国在刚果(金)承包劳务业务始于1982年。截止2000年12月,我在刚共签订承包劳务合同105项,合同额累计9036
万美元,完成营业额10997万美元。
在刚从事互利合作业务的先后有海外工程总公司、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湖南国际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黑龙江国际公司、甘肃国际公司及北京住宅建筑总公司等七家公司,除海外公司及北京住总外,其他公司因无后续项目,已撤出该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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